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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摊姑娘年华正好

作者:念念
发表:2015-08-12
点击:1837 次
类别:青春爱情生活

在这个城市每一个热闹繁华的角落,几乎每天都会看见很多摆摊的人,他们售卖各种小玩意儿,饰品围巾杯子袜子,你下班路上路过,随意买回一件缺少或喜欢的东西。

我就是这城市摆摊大潮中的一员,不同的是,我摊子上的东西,没有一件来自批发市场,每一样都是自己亲手做出来的。纯手工的饰品,纯手工的书签,纯手工的宣纸本子——为什么是宣纸?作为一个书法专业的大三妹子,宣纸大概是一种情结。

我和男朋友飞龙都是喜欢手作的人,希望把自己用心做出来的作品出售给懂得的人,这个想法对于还在读大学的我们来说,摆摊无疑是最直接的展示方式。当然,还有一点小小的倔强——做手工去摆摊当然是短期内无法被家人认可的一件事,但如果可以通过摆摊养活自己,那是不是就意味着证明了一些事情,比如——我想走的这条路并没有错,并且,可以按照这条路继续走下去?

但起初摆摊的过程并不顺利。原创作品不在特定的氛围里几乎没什么竞争力,远不如一双袜子接地气,想用摆摊挣钱来养活自己这件事变得尤为艰难。那段刚开始的日子,我跟飞龙穷得叮当响。

我清楚地记得有一次,我们两个人全身上下加起来就剩十块钱,学校在仙林,坐地铁到市区要四块钱一个人,思来想去,还是做了艰难的决定:去市区摆摊,卖出一件是一件!

结果,那天生意很不好,总共也没卖出几件东西,但回来的时候一数(其实也没什么可数的),一共有二十几块钱,这样算下来我们还是挣了十几块钱的,两个人高兴坏了,晚饭钱有了嘛,总算还是把自己养活了!

虽然我们经常在市里摆摊,但很少在特别繁华的地方,人流量大,风险也大,弄不好就会被城管抓。城管,当然是摆摊生涯中不得不提的重要元素。而我和城管之间最奇葩的一次较量,是在马群的那次。

那时飞龙刚毕业,辞了工作,还租了间房子。那个月我们身上的钱连房租都不够交,飞龙决定在马群的一家面包连锁店打零工,第一个月全月无休工资才2000块,暑假没课的时候我就在离他不远的地铁口摆摊陪他。地方有点偏,价格也开得低,指望人气能够旺一点。可还是被城管抓了,连人带货被拎进了他们的根据地。城管大叔铁青着脸说:你在地铁口摆摊,违反了我们xxx条规定,要罚款200元!

我很可怜地说:我没有200块!

大叔瞥了我一眼说:看你是学生,从宽处理,就给50吧!

我说:我也没有50,有钱我就不出来摆摊了!

我心里飞快地打着算盘,50块几乎是全天的收入,它可能是我和飞龙一星期的伙食费,可能是房租的一部分,也可能是买手工材料的本钱,这50块太重要了,怎么可能用来交了罚款!

我拿不出钱来,他们也不肯放我走,就这么干耗着。后来我开始哭,撼天动地嚎啕大哭,一直哭,不停哭。中间大叔递水给我喝,我哭着说:我体寒,不能喝凉水,我要喝温水……

不管什么时候都是要优待俘虏的对吧!面对我这种提要求的俘虏,他们一点办法也没有,后来我的哭声甚至惊动了他们的局长,局长看到我哭得肝肠寸断,心也软了,对大叔说:太可怜了,放她走吧!

我是下午两点多被抓走的,走的时候已经五点半了,整整哭了三个小时,嗓子哑得说不出话来,但走出城管根据地的时候心里却是开心极了:没有交50块的罚款,摆摊还挣了一点钱,我赢了!我觉得自己像个女战士,在这场生存之战中以不漂亮的姿势轰轰烈烈地赢了一次。

有时候想想,其实完全可以不用这么辛苦地去拼命生活吧。明明可以安安静静地当个好学生,衣食无忧地写字画画做手工谈恋爱,或者能够过得舒坦许多,但内心始终有着自己想要的方式,并且想要认真地去捍卫它。生活本身并没有那么多实质性的苦难,那些插曲,不过是成长中的一部分罢了。

这些年人生的乐趣,除了做自己喜欢的东西之外,就是到处去玩。毛里求斯、泰国、韩国、日本、台湾……走了一圈之后,我发现了一种更好玩的摆摊方式,走出自己的城市,带着摊子去旅行,让自己的摆摊事业变成“行走的风景”。

第一次旅行摆摊是在前年,那次是一个人去的,目的地是扬州和苏州,之前从来没有一个人去别的城市摆摊的经历,也更谨慎一点,人生地不熟的,万一被城管逮了,也不能保证用生命去哭这个法子每次都管用。

出发之前我先在微博上联系了东关街的一家民谣酒吧,老板人挺好,我被特许在他的酒吧门口摆摊,整条街人气很旺,而我有着专属“庇护”,尽情享受着没有城管的摆摊生活。游客与摊主的双重身份让整个旅行都变得很不一样。

扬州的行程结束之后,我直接去了苏州,这次看中的地盘是苏州博物馆门口,但发现那里已经有很多摆摊的人了,心想是不是要交保护费才可以在这里摆,人家是不是都交了钱的,也不敢贸然上前。刚好对面有一个卖旅游纪念品的大叔,便上前打听,大叔特别热情,给我讲解了那边摆摊的规矩:确实有个阿姨看场子,但她一般下午四点钟才会来,所以,四点以前你在这儿摆的话,是不会有问题的!

按照大叔的“指示”,我成功躲过了看守阿姨的“警戒线”,大叔不仅提供了重要线索,还特别照顾人,倒水,搬凳子,忙来忙去,就好像我并不是个陌生的摆摊者,而是到他家来作客的客人。那天离开的时候,我送了自己亲手做的饰品和本子给了大叔的老婆和女儿。不知道这么久过去,他们看到那些东西还会不会想起曾经有个小姑娘在陌生的城市得到过他们的帮助,但我却一辈子都会记得那个下午,来自陌生人给予的温暖。

在旅行摆摊生涯中时间最长的一次,是在去年暑假,我跟飞龙沿着江浙沪走了8天,主要为去绍兴。因为看了周云蓬的《绿皮火车》,特别好奇绍兴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会让周云蓬停下来住那么久。

真正到了之后,站在周云蓬住过的房子前,到他去过的书店,吃他吃过的饭馆,沿着他提到的那些地方慢慢走,心里想着不过是普通的地方啊,所谓的情怀有时候大概是这样的,因为某个人的“住过”和“去过”,普通的地方也变得格外可爱起来。

我仍然是喜欢绍兴的,那是一座节奏很慢让人舒缓放松的城市,人们热情随和,南方人的绵软温柔,加上我作为书法专业学生,对徐渭、王羲之那些祖籍绍兴的书家的崇拜,让绍兴在平静的魅力之外又多了许多特别的情愫。

一切都是喜欢的样子,连摆摊生意都特别好。得知了我们卖的都是自己手工作品的路人大多发自内心地觉得这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又得知我们是一边摆摊一边旅行,卖自己的手作筹集路费时,都十分鼓励地要买上点什么,好让我们走得更远似的。

那8天辛苦又快乐,我们住着很便宜的旅馆,白天游玩摆摊,晚上窝在旅馆里闷头做手工,第二天再拿出去卖,8天的路费就在这样的循环里挣回来了。

旅行与摆摊成了一对完美组合,让这两件事都超出了它本来的意义。摆摊的日子有苦有甜,有骄傲也有失落。会遇见很可爱的小朋友,特地跑来说一句“姐姐你好漂亮”,回她一句谢谢,送她一件小礼物,快乐如此简单;也有毫不掩饰的路人,用审视的语气问“这是你自己做的啊”,满心欢喜地回答“是啊”,对方随即补上一句“好丑哦”,留下你在原地,头顶飞过一排乌鸦……

那些不同的人,都成了旅行中一段段很重要的回忆。而我在旅行中遇见的最重要的一个人,却跟摆摊无关。那是很久以前,我跟同学去西塘玩,在酒吧一条街的时候,挑了一家客人最少的店进去了。店里只有一个顾客,是个挺帅的男生,自然就聊了起来,还聊得挺好。第二年春天的时候,他到南京来找我玩,带我去南邮找他的高中同学,那次变成了三个人一起玩,他离开南京之后,我跟他的高中同学成了朋友,又转而认识了他的班长。

我从来不知道,原来世界上还有一个跟我那么像的人,弹吉他,唱民谣,写民谣,我们在喜好这件事上,相似度达到90%,后来,班长毕业了,离开了南京。

我常常会想起他,想念那些开心的日子,其实,这千回百转的际遇,不过是因为我去了一趟西塘。如果不是那样,我也许永远也不会知道,同一时间,在同一座城市,有着另一个版本的自己。

如此,我珍惜所有的遇见,珍惜每一趟旅行。

在毛里求斯的时候,看到那些有钱就能开间宾馆的当地人,那种生活方式,自得其乐,自给自足。我想,人们想去更多的地方,大概并不是因为旅行可以真真实实地让你看到什么给你带来什么,至少我觉得我不能,我在旅行中唯一能够得到的,是知道了所有人都可以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原来在这个地球上,这么多的人,一样长着脑袋与四肢,却活成了截然不同的样子。遇见那些原本在自己的世界里并没有的生活方式,如果恰好有喜欢的,去努力,去选择,去实现。

我和飞龙有着自己的五年计划,随着摆摊这件事慢慢走上了正轨,我们的原创作品也签了若干家大大小小的创意机构,可以有组织有规模有逼格地摆摊了。五年之内,我们要带着世界地图,摆着摊走去更多的地方,遇见第一眼就喜欢上的地方停下来,做一个工作室,在那里生活下去。

那里将是我们的家,安放曾经不安于室的大好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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